本报海口1月18日讯 (记者纪燕玲实习生李晓曼)“停车收费损坏自负”。这是热心市民向本报报料海口出现的“最牛”停车告示。
17日中午,记者赶往现场调查。在国贸信兴家电城对面的广场上,记者看到了这一告示,上面写着“停车收费损坏自负”。
记者随后向在该广场上几名正准备安置广告的男子咨询该告示是谁放的,一名男子称现在还不收钱,但当记者想了解是谁放的告示牌时,那几名男子都不说话了。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收取了停车费,那么双方则产生了合同关系,如果车主有证据证明该车在付费停放期间,因为工作人员失职,导致丢失或受损等,可以向收费方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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