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协委员朱良建议适当延长法定供暖期,增加供暖财政补贴。
朱良委员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供暖季,但有关规定还是在多年前制定的,一直没有太大修改。实际上,本市11月7日左右已
经到立冬节气,接近11月中旬时,北京夜间气温经常降到0℃以下,如果没有供暖,室内温度将远低于规定的16℃,有老人、小孩、病人的家庭
是很难熬的。
朱良委员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专家论证,科学确定冬季供暖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朱良委员透露,在两会上,市市政管委负责人已向他表示,并不反对延长供暖季的建议。同时,对于自采暖而且资金充裕的单位,也鼓励
其每年适当提前和延长供暖期。不过市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称,由于冬季供暖起、止日期主要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本市要改变供暖季时间,尚待国家有关部门做出新决策。(记者赵鹏)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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