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2009年1月19日电 (记者江宝章)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2009年福建检验检疫局将对进出口货物全面实行直通放行制度,以切实提高通关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
今年年初,福建省在全省成功推行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
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货物在厦门口岸出口,无需再由厦门检验检疫局办理换证手续;厦门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货物在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口岸出口的,也无需再由福建检验检疫局办理换证手续。这一制度的实施,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以2008年福建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的出口货物中约有30万批从厦门口岸出口为例,直通式放行制度的实施,可以为这部分企业节约二次换证及相关费用3000万元以上。
据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高玉潮介绍,今年,福建检验检疫部门还将在出口货物直通放行的基础上,逐步推行进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即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免除跨检验检疫辖区通关的口岸换证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目前,福建检验检疫局已确定宁德核电公司作为进口直通放行试点企业,将根据宁德核电公司申请,对其进口成套设备实施直通放行。据初步估算,此项措施可以为该公司直接减少相关费用330万元。
高玉潮表示,直通放行制度在福建的全面实施,将吸引江西等内地省份的货物从福建口岸进出,进一步扩大福建口岸对外贸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内地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对福建和内地企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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