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20起违纪违规案件
副科助理“两路”套钱上百万
本报讯(记者 胡蝶 通讯员 伍燕)恩施一副科级助理造假套取铁路项目资金110万元,襄樊一党委书记收受开发商贿赂50万获刑7年……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省内20起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规案件及其查处情况。
据通报,2006年-2007年,我市新洲区水务局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违规收取、私分砂石开采权出让费和采砂补偿费,违规开支收取采砂管理费,严重违反了省政府和省水利厅有关河道采砂秩序的通知规定。为此,该区水务局长、区采砂领导小组组长周武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水务局党委委员、区采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清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区黄砂管理站站长罗柏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所得予以追缴,上交财政。
恩施市白杨坪乡副科级助理袁承相,兼任该乡沪蓉西高速公路和宜万铁路“两路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造假套取两路项目资金达110.7万元,后集体私分51.69万元,其中袁承相个人分得11.31万元,私设小金库80.04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资金14.64万元,数额较大,严重违法违纪。袁承相已被开除党籍、撤消行政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襄樊市樊城区柿铺办事处东社区党委书记毛锡祥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工作中收受开发商贿赂5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樊城区纪委给予毛锡祥开除党籍处分,樊城区法院判处毛锡祥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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