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告状难、申诉难、再审难问题,甘肃省法院系统全面推进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审判工作机制,重点解决“三难”问题。
针对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追索保险金、抚恤金、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该省法院系统尝试建立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和执行特困群体救助等制度,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经济确实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据统计,该院2008年全年共缓交诉讼费352.89万元,减、免诉讼费48.23万元。
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介绍,该省各级法院机关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着力解决申诉难:省法院为此增设了立案二庭、审监二庭;全省13个基层法院推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积极辅助的审判模式;设立了刑事、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审判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全面落实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四公开”审判制度,涉诉信访工作推行“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时限和包处理”的“四定一包”工作模式,实行首问负责制与上下联动,加强监督指导,着力解决群众申诉难。
甘肃法院系统规定,明确和细化“申请再审事由”,规范复查案件的审查方式和再审案件审查、审理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2008年,该省各级法院共审查申诉、申请案件1464件,符合再审事由提起再审程序的案件427件,审结396件,其中受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163件,审结148件,改判54件。周文馨何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