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2009年第一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再次指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对首套自住型普通住房和首套自住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信贷优惠政策,严禁发放“加按揭”贷款。
记者昨日走访深圳多家银行,发现“加按揭”身影已经难以寻觅,但转按揭仍在灰色地带继续游走。
加按揭已停止 一套100万元的房子,按70%来贷款的话,客户能从银行贷款70万元;如果日后这房子涨价到150万,那么客户在银行做加按揭可以贷到比70万更多的贷款金额。据了解,2007年股市红火时银行的这项业务也开展得很不错。
昨日,记者走访了深圳地区的多家银行,发现“加按揭”身影已经难以寻觅。记者以客户身份到银行网点咨询时,多家银行的个贷部客户经理明确告诉记者,加按揭业务已被国家禁止,目前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
一家银行个贷部经理告诉记者,加按揭以前是可以做的,但是由于政策的改变,目前银行已经停止了这项业务。另一银行个贷部经理表示,由于国家已经明令禁止,银行不敢开展这项业务。
虽然大多数银行很坚决地表示不受理加按揭业务,可是也有个别银行对加按揭业务还是有些犹豫。一位银行个贷经理表示目前政策规定确实是不能做的,但是可以春节后再去该行咨询。
转按揭继续游走 对于银行的加按揭业务,银监会是明文禁止的,但是转按揭业务却没有被银监会明确列入禁止行列。
去年11月,深圳地区各家银行的转按揭业务已经公开露面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深圳地区的各大银行依然对转按揭感兴趣。昨日,记者向建设银行深圳一支行咨询时,该行个贷部经理明确告诉记者可以办理转按揭业务。其他银行个贷部经理一听说客户要做转按揭业务,均爽快表示可以。
各个银行对客户转按揭的服务费的收取也不尽相同。工商银行深圳一支行个贷经理则告诉记者,做转按揭要收取客户贷款余额(剩余贷款)千分之三的手续费。有些银行则表示,客户需要支付部分担保费、公证费等费用。平安银行一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贷款转到该行后,中间产生的费用,如公证费、赎楼费、担保费、评估费在成功转按揭后可以退还,即免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