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周婷玉)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20日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上指出,应做好药品集中采购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健全药品保障体制的基础。”高强说。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格,规范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他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后,药品集中采购仍需继续实行。目前,中国市场上约有1万多种药品,而基本药物大约只有数百种,绝大多数药品还不能纳入基本药物的范围。如果对大量非基本药物不实行集中采购,在中国药品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卷土重来,破坏医药购销秩序,推动非基本药物价格虚高,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高强还表示:“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对于深化医改有重要促进作用。”
他指出,药品集中采购对于深化医改的重要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有利于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渠道。有利于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医药产业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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