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村民介绍,这里就是嫌疑人将尸体沉河的地方,事隔多日后,河里漂起一个麻袋,引来路人的好奇。资料图 |
案发多日后,沉尸的河边还有一堆使用过橡胶手套。资料图 |
丽江女大学生杀人碎尸 终审判死刑
本报讯 (记者曹红蕾)丽江女大学生张超终审被判死刑! 2007年12月19日,张超及其男友等3人,将当地一建筑工程的老板木鸿章杀死并碎尸265块。丽江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超、谢宏死刑,陈光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前日,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2007年5月,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大二女生张超化名“杨乐”在丽江夜总会“天上人间”和“星夜明珠”兼职做服务工作,认识了丽江建筑老板木鸿章,开始交往。
丽江中院一审认为,3被告先后使用了引诱、刀逼、捆绑、残杀等方法劫取被害人数额巨大的钱财,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大。以抢劫罪判处张超、谢宏死刑,陈光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3人均提出上诉。
日前,省高院在丽江玉龙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二审。庭审中,张超坦承自己亲手参与分尸,并参加了抛尸。张超称是被木鸿章强奸后才实施报复。她的代理人表示,木鸿章作为一个四十来岁、有家室的人,在与一个刚满19岁的在校大学生交往中,强奸张超,之后答应给5万元补偿,但又违背承诺,张超是受害者。
前日,省高院法官在丽江市看守所向被告张超、谢宏等人下达了终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从终审判决看,省高院并没有采纳张超等人“被强奸”、“不是抢劫罪而是非法拘禁”的申辩。云南信息报
新闻回顾:被包养女大学生杀死大款碎尸 拍下全过程(组图)
张超:女,19岁,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学生。生活中的张超是怎样一个人?“普通女生。”很多学生都这样说。与她相熟的一名男生说,她并不是那种长得很漂亮或者在校园很活跃的那种,打扮像其他一些女生一样比较时尚,但不“跳”、不是很前卫,很多人都是在事发后才知道张超这个名字…[详细]
事件进展:女大学生杀人碎尸一审被判死刑
新快报讯 昨日,丽江市中级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一审宣判,杀人女大学生张超及男友谢宏犯抢劫罪被判死刑,另外一名帮凶陈光吕被判死缓。一审法庭宣判后,谢宏、张超、陈光吕三被告当庭宣布对一审判决不服,表示要继续上诉…[详细]
案件细节:云南女大学生杀人碎尸 坚称因被强暴而碎尸讨债
在昨天的庭审中,张超一直坚持自己是因为被木鸿章强暴之后,对方答应给5万元钱又没兑现诺言,才实施“讨债”行为的。
张超称,她和木鸿章认识后,在一起交往过多次,主要是一起吃饭,“不超过八次”。这期间,木鸿章给了张超3000元钱。2007年9月15日,张超第一次被木鸿章强暴。随后,木鸿章答应给张超五万元,并当场给了她一万元。不久,木鸿章又以给她剩余的钱为由,将她带到去永胜的路上再次强奸。她因此特别痛苦,并“决定要把这钱要回来”…[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