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国二百多年宪政史上首个非洲裔当选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2009年1月20日这一天实现了他的“美国梦”,并毫无疑问地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引人瞩目的政治人物之一。奥巴马能够圆梦白宫,不能不说与其法学院的学习、律师事务所工作和议员生涯积淀下的法律职业素养有关。
百年刊物的首位黑人主编
1988年,已经拥有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的奥巴马,做了3年社区组织工作后,再次进入大学学习,这一次他来到了哈佛大学法学院。
作为一个27岁的一年级新生,他比自己的同学要年长许多,但这也意味着经验更加丰富。第一年的学习结束后,奥巴马暑假来到芝加哥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
1990年,《哈佛法律评论》主编空缺,这是一个法学院学生都趋之若鹜的工作。奥巴马在19名竞选人中脱颖而出,并成为《哈佛法律评论》创刊104年以来首位黑人主编。
奥巴马在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中写道,当他在法学院读书时,大部分时间都在图书馆昏暗的灯光下阅读法律条文和法律案例。他回想说,学习法律有时会让人很沮丧,因为这是一个将局限的条文和晦涩难懂的法律程序应用到现实中去的过程。他还认识到,学习法律,就是记忆历史和记录历史的声音,记录一个用良知在辩论的国家的历史。
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听报告、参与课堂与法律社区的辩论,奥巴马找到了自己的答案,但是这些答案并不能让他满意,只会驱使他更加深入地挖掘出事实的真谛,理解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1991年,奥巴马以优异成绩被授予法律博士,获得“极优等拉丁文学位荣誉”称号。优异的成绩再加上担任过《哈佛法律评论》的主编,当年有许多律师事务所都高薪聘请他,就连华盛顿特区联邦上诉法院首席法官都想让他来法院工作。但奥巴马还是决定回到芝加哥南部社区工作,因为当初选择到哈佛法学院读书的目的,就是要学习怎样成为一位出色的领导者。
做律师维民权当讲师授宪法
1993年.奥巴马开始在一家民权律师事务所工作,主要负责处理民事权利案件。
同一年,他被芝加哥大学聘任为兼职高级讲师,讲授宪法。
芝加哥大学是一所私立学校,其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齐名,不过偏于保守,风格严谨,以经济分析法学著称于世。可奥巴马要挑战这种严谨的风格。他讲授宪法学时,分析电影《教父》,探讨人权和种族歧视问题,课堂教学妙趣横生。
奥巴马承认,他讲授宪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从政铺平道路。因为在讲授宪法时,要面对现实中的很多难题,讲课者需要能够为双方辩护,这就拓宽了思路,培养了敏捷的思维。
由于讲授风格令人喜爱,很多学生纷纷选修他的宪法课。后来,这些学生中很多都成了奥巴马竞选团队的骨干力量,而同为芝加哥大学宪法学教授的卡斯·松斯坦日后则成了他的竞选顾问。
担任州议员革新审判程序
1996年,奥巴马当选为伊利诺伊州民主党州议员,服务于议会的公共健康与福利委员会和司法与地方政府委员会。在他担任参议员的前两年,自己单独提出或者与别人共同提出了56项议案,其中14项成为法律。
奥巴马在议会的工作出色得益于他能够与共和党人进行愉快合作的能力。
2001年,奥巴马提出一项新议案,要求对罪犯的审判过程进行强制性录音。这一议案遭到检察官、警察机关和州长的一致反对。奥巴马坚持认为,不能让无辜者成为死刑犯,也不能让有罪者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该议案在伊利诺伊州议院全票通过,伊州成为美国第一个明文规定要对审判过程进行录音的州。州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共和党主席卡尔·豪金森说,只有你给他提的建议是合理的,他才会采纳你的建议,而且他总是很耐心地听取别人的意见。
本文部分资料参考《奥巴马,我的美国梦》,美琼·普莱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