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一大批先进典型受到表彰:马鞍山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也是我国中部地区惟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合肥、淮北两市蝉联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铜陵县、繁昌县、歙县荣获全国文明县城称号,24个村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41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3人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5年中央文明委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先进典型以来,省委、省政府和省文明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更加坚强有力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为主线,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为主要载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坚跟时代步伐中追求阜越,在推动加速崛起中争创一流,呈现出生机勃发、昂扬奋进的良好态势。(谢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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