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忠权)为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开展自主创业,本市已出台《关于优化商务环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展到所有创业者,初次贷款额度提高到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市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由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扩大到所有城乡劳动者。对参加创业技能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对成功创业的,可再享受改善和扩大企业能力的免费培训。对新创办的民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现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岗位补贴政策延续至2012年。各区县财政将建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财政给予等额匹配。本市将支持创业主体和创业载体发展,特别是支持各类市场、都市工业园、创意产业园、民营经济园等对创业更具有催生和孵化作用的载体加快发展。对吸纳企业较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创业载体给予最多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鼓励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利用资金、场地等要素,兴办民营企业,实现正规创业。鼓励劳动者利用固定场所或非固定场所,从事便民服务、手工制作等季节性、临时性、流动性的经营活动,实现非正规就业,从业人员在3人以下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开发利用闲置厂房、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兴办“一乡一业”、“一乡一品”的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