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零口供死刑案昨执行 男子抢劫致人死亡拒不认罪

韦某在法庭上查看犯罪证据。费文彬摄

  柳州一男子抢劫致人死亡,事后一直不认罪,但被证据链锁定

  广西首例“零口供”死刑案昨执行  

  本报南宁讯 (记者孙小娟 通讯员费文彬)3年前,柳州男子韦某因抢劫致人死亡,但他一直不认罪。法院审理后根据完整的证据链定罪,使他成为广西首例“零口供”被判死刑的罪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韦某在今年1月21日被执行死刑。

  2006年11月22日凌晨,韦某在柳州市解放北路一迪吧与朋友一起娱乐。

3时许,在迪吧二楼大厅的男厕所内,韦某趁受害人顾某上厕所不备,持刀朝顾某身上连捅10余刀,抢走顾某脖子上的一条铂金项链,然后逃离了现场。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韦某抢得项链后,于当天凌晨3时33分打电话给吴某联系销赃,吴某和何某买得项链后,又转手卖给了彭某。当天上午9时许,公安人员将回家的韦某抓获,并查获了他作案时沾有顾某血迹的耐克运动鞋。随后,警方追回了顾某被抢的铂金项链。

  落网后,韦某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法院在审理中查明,韦某实施这一犯罪过程,有经过质证的运动鞋、项链、法医DNA鉴定结论、现场勘验笔录、通话清单以及证人曾某等18人的证言加以证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韦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

  法院还查明,此前韦某曾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5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此次在迪吧抢劫是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

  2007年12月,柳州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韦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韦某不服,提起上诉。自治区高院经过开庭审理,于2008年7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维持其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今年1月21日,韦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25岁的他匆匆走完了自己的人生旅程。

(责任编辑:杨笑)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费文彬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