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月23日电(记者王春雨)去年秋粮收购以来,黑龙江省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农民卖粮,加快农民余粮销售进度。
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了解到,国家在东北地区启动政策性新粮收购后,为消除农民“政策指标有限,晚了卖不上好价钱”的恐慌心理,黑龙江省各市、县召开乡镇长、村干部会议,把“国家临时存储收购质价政策不会变,计划收购数量有保证,后卖粮的不会吃亏”的政策宣传到农户。
黑龙江省粮食局明确指出,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粮食收购,不得卖人情粮,对违反收购政策要求的将严厉查处。
据了解,在粮食收购期,黑龙江省各县(市)政府组织乡镇干部驻库,监督粮库收购,协调农民有序交售。黑龙江省粮食局还加大了对农民安全储粮、整理增值的组织指导力度,既要保证粮库收购的粮食安全储存,也要保证农民家中不坏粮。为加快收购进度,全省各收购库点延长收购时间,受到卖粮农民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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