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去年11月22日出台《关于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北京市再次推出房产新政策。
境外个人买房限制取消
意见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
2007年,北京发出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京工作学习超过一年方可在京购买一套自用、自住的商品房”、“购买后不得随意出租、转让”等。
新政还出台了多条为房企减负的措施。新政提出,对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不影响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开发商由于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付款的,国土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期并公示,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可按月提取公积金 以往,北京购房提取公积金有次数限制,购买商品房只可一年提取一次,购买经适房、限价房等政策房,每季度可提取一次。去年11月,北京对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上述限制。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月提取公积金已经开始实施,只要是持有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者,都可申请办理。“只要在第一次提取时,与公积金部门进行约定,此后公积金每月将自动打入联名卡。”而没有联名卡的公积金缴存者,如需按月提取,可申请办理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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