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租房发票可提取公积
2009年起增加5种救急提取情形包括生活困难、遇到突发事件等
本报讯(记者张媛)记者近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从2009年开始,缴存人想利用公积金租房时,只要出具租房发票即可。
据记者了解,公积金增加了5种救急提取的情形,其中与本市居民关系密切的包括: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缴存人;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人。
另外还规定了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群众可以提取。之前租房提取公积金时还要提供收入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而现在只要提供租房发票就能提取公积金。
08年北京公积金
提取130.52亿元
另外记者获悉,2008年北京地方(不含分中心)提取公积金130.52亿元:其中因租房提取1013.7万元;因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105.65万元;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1709.11万元,后两项合计1814.76万元。由此可见,除用于购房的公积金提取外,公积金对缴存人生活的救济作用正日益增强。
公积金联名卡将开通网上银行
从今年元旦开始,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对原提取办法做出较大调整。按照原办法,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对于使用住房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吕志民介绍,目前持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账户占到公积金缴存账户总数的50%,这部分职工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据其介绍,在公积金联名卡普及后,公积金中心和发卡行会开启网上银行功能,通过银行汇款,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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