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同仁没有爆竹伤患者
急诊室前挂出爆竹伤就诊指南 专家提醒升空类的烟花严禁横放
本报讯(记者范维丁姗姗)今天是大年三十,也是烟花爆竹燃放的第一个上午。截止到12点,同仁医院急诊室并未接收到爆竹伤患者。
据了解,往年同仁医院都是接收爆竹伤患者的主力医院,但是自今天凌晨零时,五环路内开始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后,到上午12点,同仁医院并未接收到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眼部受伤的患者。
上午,记者在同仁医院眼科急诊202诊室看到,两位医生负责接诊、治疗,一位值班人员负责记录每位病人的详细情况。
据医生介绍,尽管还没有爆竹导致眼伤的患者,但是昨天下午一位王先生因为在家中悬挂灯笼时,不小心把眼睛戳了一下。“就是总觉得眼睛里面特别磨得慌。”王先生说。最后经过诊断,原来是眼角膜上皮擦伤。
专家提醒
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产品的燃放说明来操作,严禁从上空往下投掷。
升空类的烟花爆竹严禁横放。
点燃引线时,尽量将脸侧对,并保持距离,以免炸伤面部和眼睛。
手持燃放时,切忌将花炮对准他人。
发现烟花爆竹不响时,切忌急于上前查看,应在观察一段时间后,用水浇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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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分诊台前立出爆竹伤就诊指南
今天上午,记者发现在同仁医院急诊室外和分诊台前,都立出“烟花爆竹伤就诊指南”的大牌子。
牌子上写道,受伤的患者如果出现了单纯的眼科创伤,可以直接到急诊楼二层的202室就诊。如果出现了复合创伤,就可到一层的急诊外科,而危重创伤的患者,则会被直接送入急诊抢救室。据了解,这个就诊指南是专门为那些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的患者们准备的。 文/记者范维丁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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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花炮伤亡事例
自2006年3月北京市实施烟花爆竹“禁改限”以来,连续3年都有市民因燃放非法烟花爆竹伤亡。
2006年1月2日,通州区管某酒后燃放直径4英寸左右的礼花弹,被炸倒在地身亡。
2007年2月17日(除夕)晚,大兴区刘某因燃放直径3英寸左右的礼花弹,被炸伤死亡。
2007年2月17日(除夕)晚,外地来京人员王某因燃放礼花弹被炸伤左眼,做了左眼球摘除手术。
2008年2月6日(除夕)晚,平谷区居民张某酒后用自制钢筒燃放伪劣礼花弹,误将已引燃的礼花弹倒出,炸成重伤后救治无效死亡。 文/记者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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