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原则上也不再新设项目 本报讯记者崔朝阳报道:新春前夕,广东大幅裁减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项目,在对全省356项面向乡镇(街道)的检查考核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后,决定撤销其中的327项,只保留29项。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面向乡镇(街道)检查考核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称,必要的检查考核活动,是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以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但当前此类活动数量过多、频率过密,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政权运作,增加了基层负担,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广东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356项面向基层的项目进行了清理。省委、省政府希望通过清理、规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基层政权的行政效能。
记者注意到,保留的29项检查考核项目,多数是公众关心的民生热点等重大项目。
《意见》提出:各地要在保留项目范围内严格设定本地的检查考核项目,属于保留范围但不适合当地情况的不予设立;严格控制检查考核活动的数量和频率,每项检查考核活动每年不得超过一次;不得巧立名目或随意变更检查考核项目的名称;相关经费遵循“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转嫁给乡镇(街道),不得随意扩大检查考核范围;临时性检查考核项目,在期限届满或考核目标实现后即自行撤销。同时,要切实避免层层考核、层层加码的现象。
《意见》指出,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之外,今后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面向乡镇(街道)的检查考核项目。确因工作需要新增项目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意见》还指出,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系统应将对此类活动的监督列入工作内容。监督主要关注是否超出范围开展检查考核,新项目是否严格按程序申报设立,是否有利用检查考核“吃、拿、卡、要”、滥用挪用专项经费等行为。违反规定的,应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基层反映强烈、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在新闻媒体曝光。
保留的全省面向乡镇(街道)的29项检查考核项目 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检查验收,政务公开考核,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考核,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检查,打假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殡葬管理工作责任制考核,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检查,就业与再就业管理工作检查,卫生工作检查,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检查,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考核,普法工作检查,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考核,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三防”工作责任制考核,食品安全责任制考核,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考核,国土管理工作检查,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
(责任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