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9日电(记者陶维洲 冯源 顾烨)这几天,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叶一帆特别忙碌,自从江苏省出台了允许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意见之后,他就一直与无锡市公安局沟通,起草无锡市的操作细则。
长三角被称为世界第六大都市圈,都市圈的重要功能就是城市化,农民工进城是城市化的鲜明特征。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不但是江苏,浙江、上海等也出台了相应措施,为农民工进城“开出一扇门”。
让叶一帆如此忙碌的“上级文件”,就是2008年10月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和公安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的意见》。根据这一文件,四类优秀农民工可以在其就业地落户,即在就业地获得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江苏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的。
在这个意见出台之前,无锡市已有了解决外来农民工落户的相应政策。据无锡市公安部门粗略估算,目前在无锡落户的农民工已经超过1万人。
按照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的统计,江苏全省约有2万名农民工符合四类落户条件。目前,江苏各地正在积极着手地方操作办法的起草。叶一帆说,虽然人数有限,但这份文件为农民工进城又“开出一扇门”。
浙江在2006年就发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浙江省的农民工将逐渐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成为城市里的“新市民”。
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列为2009年的一类立法项目,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叶一帆说,虽然无锡市已经对农民工子女入学在编班、录取、收费方面实行了同一标准,但是到高考时,外地户籍的考生还是要回原籍考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落户城市让子女享受更好的教育,是广大农民工的心愿。江苏省在69位优秀农民工中进行了一次调查,其中有59人要求落户城镇,其首要理由是“希望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
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曹炳泰表示,农民工一旦在城市落户,不仅子女教育问题可以解决,农民工还可无差别享受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养老保险、低保、医疗保险等,即便失业也有定期的托低保障,这些都是需要当地政府财政拿出真金白银来的。
在浙江,2009年开始,居住证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居住证将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证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社会保障、子女就学、驾驶证等需要当地居民身份证才能办理的个人相关事务。
在上海,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劳动工作时间和基本劳动条件,都享受与本地市民相同标准;符合“两个稳定”(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条件的农民工,可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农民工,可享有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相关待遇。
2008年,上海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区闵行、松江、嘉定三个区,还陆续成立了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为外来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到目前为止,约有9300名外来务工人员到3个就业服务中心登记求职,1600多人成功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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