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上班没20元红包 八工人拒干活遭当场辞退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柳州讯 (记者谢永辉)大年初一上班有红包,初二上班的却没有,柳州8名没领到红包的保洁工找公司交涉未果拒绝上班,不料被公司当场辞退。
王女士是柳州市舜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保洁工,在谷埠街商贸城从事保洁工作。1月27日(大年初二)上午上班后,她听说大年初一上班的员工每人都得了公司发放的20元红包,可轮到她们初二上班的却没有。有人联系了公司主管经理,但经理答复说,公司只在初一发红包,之后就没有了。员工们都认为不合理。接着,有人提出既然没有红包,节假日上班公司也应给加班费。经理称,公司会安排补休,因此不算加班。王因自己元旦上班的假期仍未得到补休,于是和另几名员工要求给加班费。在得到“既没有红包,也没有加班费”的回复后,王和其他7名员工表示“不做工了”。
随即,公司有关负责人赶到现场,要求王女士等人尽快返回工作岗位。由于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她们没有同意。最后,该负责人在请示领导后,直接表示“你们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考勤也只打到当天为止。次日,8人当中原本安排有班的员工去上班,才知道真的被公司开除了。王认为,公司对待员工不应该厚此薄彼,她们因为争取合理利益被开除,公司的做法有些不近情理。
2月1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该公司总经理陈舜。陈解释,公司早在年前就制定了计划,大年初一由公司以拜年的方式给上班的员工发放红包,但仅限于当天,这也是公司的惯例。部分员工因为没有红包拒绝做工后,公司有关负责人及谷埠街商贸城物业公司均到场做协调工作。公司要求员工有工作先做,之后再处理相关问题,但员工不同意。节假日上班,公司一向都在适当的时机安排补休,因此不算加班。对员工提出要加班费的要求,因公司放假,现场协调的负责人也表示将上报领导讨论此事。实际上公司已表明,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有问题都可协商解决,但员工仍要求当场答复,并拒绝上岗,已严重影响谷埠街商贸城的保洁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辞退了这几名员工。
陈舜说,红包是公司以自愿方式派发给员工的一点心意,并非工资等福利待遇,员工不能强制索取。陈表示,这几名工人该得的工资,公司一分钱也不会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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