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庆的春节刚过,就在报纸上读到一条令人心疼的消息鄱阳湖自然保护区,越冬的天鹅和野鸭被大量毒死,珍贵的野生动物成为食客的美味佳肴。更令人气愤的是,当地一位名叫黄先银的候鸟义务保护员,多次带着证据找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实情,希望能用法律和行政权力制止这一犯罪行为,却收效甚微。
黄先银本人还受到死亡威胁,家里的玻璃窗全被犯罪分子及其家属砸碎。
对犯罪分子,我们无须多说。胆敢践踏法律的残暴和愚蠢的人,只能靠法律去制裁。对某些“有关部门”,我们却有许多话要说。
有关部门是政府的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人民养了这批官员,给予他们优越的生活条件,赋予他们许多公权,就是要他们履行规定的职责,不许懈怠,不许无所作为。拿保护野生动物为例,天鹅和野鸭被猎杀了,国家的法律被无情地践踏了,身负使命的有关部门官员就应该认真听取举报人的反映,迅速采取措施,加强打击犯罪分子的力度,免得人类的朋友再受伤害。同时,还要保护好举报人,营造正义和法治的氛围,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队伍里,彻底孤立极少数犯罪分子,从而最终切断犯罪分子的贪欲。可惜,某些地方官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越来越淡薄,他们或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做些劳民伤财的无用功,或无所事事,搞些迎来送往的无聊活动,就是不去干正经事,不去做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这样的官员,人民怎能满意?
某些有关部门不作为,原因很多,其中一条原因就是监督太少、处罚太软。
监督,就是来自上级领导部门的行政监督,来自人大、政协的法定监督,来自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以及新兴媒介的群众性监督。鄱阳湖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大量被杀,举报人被不法分子打击报复,说明了什么?说明该地“有关部门”已经严重失职,上级领导机关就要及时出手,追究“有关部门”领导人的责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要闻风而动,履行职能,呼吁保护野生动物,呼吁保护举报人。当地的新闻媒体要敢于说话,善于说话,不当“沉默的羔羊”,披露事情真相,质疑政府官员,推动问题解决。网络等新兴媒介更不用说了,“人肉搜索”也好,拍砖灌水也罢,目的就是惩恶扬善,呼唤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强有力的监督,无处不在的监督,是约束公权、鞭策官员、维护法治、建设民主政治的最佳武器。监督到位了,还有哪个官员敢懈怠、敢不作为?
处罚,就是奖罚分明,优胜劣汰,责任追究,不留后患。2008年,几个省级官员因为承担重大事故责任,先后被免去了领导职务。这就是明确的信号。当官,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好处,更重要的是要看到责任和风险。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高境界,应该是忘我无私,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全部服务于人民的事业。低一点的要求,也起码要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的份内事,不让人民失望,不让社会遗憾。对于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能够解决而没有去解决的问题,因为懈怠或懒惰而耽误的事情,责任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发生的事情虽然只是个案,但是,它给人们的启示却是全方位的。全国各地所有的“有关部门”能否引以为戒呢?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