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2008年6月王益就被专案组控制并双规
国家开发银行方面表示王益已非国开行的工作人员
本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检方证实,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案,已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和审查起诉,王益因涉嫌受贿罪已经于1月22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也标志着王益案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正义网”援引媒体报道称,纪检部门对王益一案初步调查后的定性是,其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及证监会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不法企业主违规发放贷款,帮助企业发行股票等,收受巨额钱物,且生活腐化。
同时,有媒体称王益受贿金额达到1000万元,检方知情人士并未认可这一说法,该人士表示,王益案具体的涉案金额、案件是否还涉及其他嫌疑人等,尚需检察机关根据目前已掌握的材料和证据进一步调查。据悉,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命令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在抽调人力,组成专案组,并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材料,对嫌疑人王益展开讯问。
据了解,案发前王益在国家开发银行是排名第三位的副行长,为副部级,分管政研室、稽核局、业务发展局、投资业务局的产业整合等多个部门。在2008年6月10日国家开发银行的一次行长碰头例会上,王益并没有出现,随后各种传言不胫而走。有消息称,当年6月8日,王益在宁波飞往北京的航班上被中纪委专案组控制,随后即被双规。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国家开发银行相关部门,国开行方面表示,王益已经不是国开行的工作人员,国家开发银行对此事不发表任何看法。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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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炒房区长”一审判无期
夫妻共同受贿其妻获刑5年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腐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康慧军受贿590万余元,另有121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同时认定康慧军之妻王孝琴参与共同受贿88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康慧军夫妇全部非法所得1800余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康慧军在担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浦东新区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安排、项目承包、土地转让等各方面为其秘书何某等数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王孝琴收受他人钱款,以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受贿数额达590万余元。其妻王孝琴参与收受他人钱款达88万余元。
长期掌握土地交易大权的康慧军,被称为“炒房区长”。截至案发时,他和妻儿名下的房产达14处。
康慧军其人:
现年52岁的康慧军,2004年起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此前,他曾先后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国有独资公司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掌浦东商务中心陆家嘴地区的土地交易数年。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