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想拿刀吓唬吓唬他!”昨天,从事厨师工作的炎龙(化名)在法庭上流着泪说。因索要工资未果,他一气之下拿菜刀将老板砍成重伤,检察院指控其故意杀人罪。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7月3日早6点左右,炎龙在丰台区胡村一家餐厅内因琐事与高某发生口角,后炎龙持刀将高某的颈部砍伤,致其颈部疤痕16厘米,左前臂单条疤痕14厘米,桡骨骨折、颈横突骨折,失血性休克代偿期、颈部肌腱血管断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
庭审中,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几乎所有证明他杀人的证言,炎龙都提出“有意见”。他告诉法官,由于不能忍受老板的欺负,想领取半个月的工资后辞去工作,因此与餐厅老板高某发生争执,被老板等人殴打。炎龙很委屈地说,他不是像受害人所说的那么没良心,“我有罪但不至于杀人”。而且,事发后是他自己使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投案的。侯毅君 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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