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金融危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起“绿色通道”,对涉及民生的三类案件一律重点优先办理,一个月内必须办结。实行这一新制度半年来,效果明显,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与群众的普遍赞赏。
绍兴是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地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球性金融危机给这里带来了一定影响。根据面临的经济社会新形势,绍兴市检察院从本地实际出发,对检察职能进行了再认识、再整合,及时出台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二十条意见,将涉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案件、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征地拆迁、升学就业案件等三类案件列为重点民生案件,进入“绿色通道”办理。
绍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献国介绍,凡是进入“绿色通道”的三类民生案件,从受理、立案到审查、起诉,一路优先。案件受理立案后,业务处室确定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办理,对涉及经济转型升级、影响金融稳定和市场秩序、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大案要案,强化上下内外的协调沟通,统筹协调案件的处理,还要在检委会上进行通报。
为确保高速优质办理,院里规定这三类民生案件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结,并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建立了限时预警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催促监督,立案后半个月催办,到期前一周预警等配套措施。一旦出现超期现象,进行通报批评。
江龙控股集团公司是绍兴一家著名的民营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和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企业发生严重违法经营事实:非法吸纳众多公众存款。绍兴县检察院在立案前后,即指定专人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引导取证,一周内迅速作出批捕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公司董事长陶寿龙批准逮捕,以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公司总经理严琪批准逮捕,及时杜绝了因犯罪嫌疑人外逃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情况的出现。
杨献国介绍,通过“绿色通道”,半年多来,绍兴市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及时维护了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新昌县农民张小超等人结伙违法生产销售假冒阿莫西林等胶囊7380万粒,货值达人民币4142.7万元。此案引起了浙江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绍兴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此案后,立即向侦查机关发出立案检察建议,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使这起制假大案迅速得以侦结宣判。
与经济案件一同进入“绿色通道”的还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陈真土是上虞市复退军人,由于被诱导在他人借条上签了名字,被审判机关判决承担60万元还款义务。市、县两级检察院接到申诉审查后,以最快速度提起抗诉,当地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最终宣判撤销原判。陈真土感激万分,与家人敲锣打鼓,将绣有“扬法律监督之剑、保弱者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绍兴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手中。
去年下半年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弱势群体申诉案件163件,审结159件。通过检察院抗诉、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主持和解等职能的发挥,使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案件案结事了,有力地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
本报绍兴2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