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会治安形势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乌鲁木齐2月4日电 (记者戴岚)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举行的2008年新疆社会治安形势通报会上获悉,在刚刚过去的2008年间,新疆的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治安案件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据透露,2008年,全区共受理治安案件121842起,比上年同期下降8.2%;查处112975起,同比上年下降0.7%。从查处的治安案件分析,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案件占查处案件总数的79.1%。
各类发案主要集中在城区和居民区,分别占全部查处案件的62.9%和46%。
据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称,城区将是今后治安防范的重点区域。针对居民区案件多发现状,各地治安部门及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和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城区和处所的发案。
这位人士透露,2009年,新疆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以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安全保卫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本着“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治理哪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治安案件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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