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11时55分左右,长乐市拉丁酒吧10名左右男女青年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经当地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灾于2月1日零点20分左右被扑灭,现场陆续救出35名人员,其中15人因窒息死亡,17名经抢救后已脱险,3名正在抢救中。新华社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日发出通报,要求深刻吸取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通报称,2009年1月31日23时55分,位于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小区的拉丁酒吧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
截至2月4日,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火灾是由顾客在酒吧内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装饰材料所致。有关事故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福建酒吧火灾致15死续:官员承认消防监管不力 “"131"火灾造成15人死亡,这么大的事故在长乐是史无前例的,真的很不应该!”福建省长乐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吴副局长今天(3日)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说明我们消防部门在检查、指导督促方面不到位。
新华时评:火患猛于虎 安全重如山 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深夜,福建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酿成15人死亡、22人受伤的悲剧。
一场不到10分钟就被扑灭的大火,竟然造成如此伤亡,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新华调查:不该发生的悲剧 1月31日晚11时55分左右,位于福建省长乐市区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一群年轻人正在举行生日聚会,桌面上燃放的烟花四处飞窜,引燃了天花板,酿成重大火灾事故,15条鲜活的生命在火灾中逝去,22人受伤。这原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的重大火灾,却给人们在新年里留下了无尽的悲伤,它再次向人们敲响了防灾教育的警钟。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杜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日发出通报,要求深刻吸取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通报称,2009年1月31日23时55分,位于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小区的拉丁酒吧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截至2月4日,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火灾是由顾客在酒吧内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装饰材料所致。有关事故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通报指出,该起事故发生在公众聚集场所,伤亡惨重,教训深刻。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为:室内装修未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非法投入使用;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有毒材料;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门向内开且宽度不够;室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顾客违反规定在室内燃放烟花,酒吧管理人员未予制止。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未通过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擅自超工商注册登记范围经营、未通过文化部门批准擅自经营娱乐和演出活动、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培训即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还要求,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事故教训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