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2月4日电( 记者冯国)2月4日中午,陕西省韩城市民警王平顺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身负重伤,壮烈牺牲,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献出了年仅32岁的宝贵生命。
2月4日12时38分,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到市民梁某报警:前几天盗窃自己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出现在新城阳光超市门口,要求出警进行抓捕。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张红武、王平顺迅速带领巡警赶到阳光超市门口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已逃离。遂与报案人梁某乘车沿街搜寻,在一座商业大厦门口发现了3名犯罪嫌疑人,立即分组进行抓捕,在当场抓获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张耀锋、王伟身上,缴获假警官证、匕首和用于盗窃摩托车的T形锥。但是,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张耀锋的过程中,王平顺与梁某被张耀锋用匕首刺伤,后送至韩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事件发生后,韩城市主要领导和公安局领导等立即赶赴医院,组织医护人员全力对王平顺及梁某进行抢救,并组织警力对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由于伤势过重,现年32岁的王平顺经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王平顺是2001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曾多次荣获表彰奖励,被韩城市公安局评为2008年度“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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