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专电(记者刘诗平白洁纯)中国工商银行4日宣布,本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去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无不良记录借款人可自本月10日起享受0.7倍优惠利率。
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此外,为引导客户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工行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也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