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安全警示
本报记者 徐伟
大红灯笼高高挂,爆竹声声辞旧岁。在喜庆、欢愉的气氛中,广大群众度过了一个平安、团聚的牛年。
然而,在春节长假的尾声,2009年1月31日晚11时55分,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一场大火,让17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这场大火再次烧醒了麻痹的人们,烧痛了公众的神经。
元宵节即将到来,又迎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广大民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一定要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燃放。
今年春节燃放烟花引发火灾占四成 一朵朵美丽的烟花点亮了夜空,也点燃了人们过年的快乐和对来年的祝福。然而,烟花绽放的不都是美丽,还潜伏着危险。
据统计,近年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造成的火灾呈上升趋势,仅今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就占火灾总数的40.9%。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导致群死群伤的惨剧发生。
2008年9月20日,深圳舞王歌舞厅造成44人死亡的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礼花弹,引燃天花板所致。
2009年1月31日,福建长乐“拉丁”酒吧造成17人死亡的火灾,直接原因也是酒吧内举行生日聚会燃放烟花,引燃上方悬挂物所致。
“飞蹿天花板的烟花,欢呼的一群年轻人,尾随其后而来的就是火魔和死神。”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拉丁”酒吧的火灾原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的重大火灾,却给人们在新年里留下了无尽的悲伤,它再次向人们敲响了防灾教育的警钟。
消防警力将“错时”检查公共场所 “此次火灾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淡漠,一些单位尤其是公众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这位负责人说,此次火灾发生后,公安部消防局向全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发出通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隐患大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远离火灾,不仅需要消防官兵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力度,更加需要广大群众要有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每一个人都应该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否则稍微疏忽大意,可能就会惹“火”上身,最终酿成悲剧。
“由于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多发、危险性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公安消防部队把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这位负责人说,把警力部署在火灾高发时段和重点地区,对所有夜间营业的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网吧、洗浴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
燃放烟花爆竹切记在指定地点燃放 记者了解到,依据结构和燃放后的运动形式,我国将烟花爆竹分为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烟雾类和组合烟花等14类;根据产品的药量及构成的危险性,将烟花爆竹分为A、B、C、D四个级别。普通百姓燃放烟花爆竹,应以C、D级别为主,这类烟花相对来说,威力并不是很大。
“燃放烟花爆竹时,请一定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住宅、车站、码头、飞机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地燃放,不能在室内、阳台等地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人陪护。
“如果一旦遭遇火灾,不要惊慌害怕、手足无措,应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清起火单位、地址、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并告知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报警越早,损失越小。”这位负责人提示说。
面对突如其来的烈火和浓烟,被困人员一定要保持镇静。在烟雾弥漫的火灾现场,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采用低姿势沿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爬行撤离,头部尽量贴近地面。
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待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
本报北京2月4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