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2月5日消息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目标,今后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将设立瓦斯治理专项基金,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也将纳入地方政府政绩业绩考核。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云南省政府经过近一年的酝酿,在广泛征求各州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等的意见后,出台了该《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要健全煤矿瓦斯治理协调机制,要强化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同时,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用于安全生产,建立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加大瓦斯治理投入力度。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统一管理,资金使用计划报县(市、区)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批实施,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此外,《实施意见》还就完善责任体系、健全管理机构、确保制度落实、加强监管监察、建立瓦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瓦斯抽采利用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记者李犁通讯员 李朝贵 高学保)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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