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省政协委员会诊农村秸秆焚烧病
一年一度的政协会,是议大事的重要活动。昨天,李志宏、茆训东、王忠3位省政协委员关心起一件小事来。
王忠委员记忆犹新:去年10月底,秸秆焚烧的浓烟两次大规模侵入江苏一些城市,城里人普遍感到浓烟呛人,睁不开眼。
秸秆焚烧不是什么新问题,但让几位委员疑惑不解的是:
红头文件管不了。早在10年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部门发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文件(1999年4月1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46号,2000年5月18日)。但秸秆焚烧每年都不期而至,烧的时候城乡居民怨声载道,政府部门“临时抱佛脚”,为禁烧忙得不亦乐乎,年复一年……
一堆办法治不了。这些年,相关部门和科研单位不断在为过剩的秸秆找出路,或粉碎还田,或合成纤维板材,或气化成沼气……许多办法不可谓不先进,但却因费时费力费钱,难被农民接受。
3位省政协委员认为,屡禁难止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为秸秆找到适合的出路。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多数农户家中用上了液化气,长期担当“柴火”功能的秸秆逐渐失去了“用武之地”。农户对于种地,考虑多的是如何省劲、省事。由于秸秆收购价格低而运输成本大,加之缺乏收、储、运劳力,缺乏秸秆还田的机械,雇人干在经济上又得不偿失,因而多数农户将一时派不上用场、妨碍耕种的秸秆一烧了之。
3位省政协委员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开出了治疗焚烧秸秆的“药方”: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大力推广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秸秆技术和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给各类综合利用主体以资金、贴息、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的支持。秸秆机械还田是解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省级财政应当增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将秸秆还田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此外,还应当健全秸秆禁烧奖惩制度,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问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时定位监控,对于随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予以重罚。
本报记者吴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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