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一名继父(47岁)因强迫初三女儿卖淫,触犯了《儿童福利法》和《卖淫防止法》,5日被地方家庭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和10万日元罚款。
法官杉村镇右就判决理由表示,被告反复对继女进行性虐待,“完全无视被害人的人性,把她变成了赚钱和发泄性欲的工具”,“其罪行完全是畜生所为,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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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记载,被告和女儿的母亲(37岁,因同一罪名获刑3年零6个月,罚款10万日元)合谋,常以“你花了很多手机费”、“即使出卖身体也要去赚钱”等言语逼迫女儿卖淫。去年2月下旬,被告在和歌山市内某宾馆强迫女儿卖淫,并将所得1.2万日元存入了以其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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