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山商报
新闻:日前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本报1月29日“要闻”版报道)
牛年伊始,这条新闻足够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因为就全国而言,此项制度改革影响到的面比较广,群体也不算小。
从已经公开的信息研判,此项改革的初衷或许有它的 “硬道理”与“软道理”。“硬道理”是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一个时代背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连续上调,退休人数增加,由于事业单位退休费与退休人员退休前工资额直接挂钩,而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开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公共财政负担十分沉重”(当然,公共财政负担真正“沉重”的根源是什么,相信理性的公众应该也有一个常识的判断,这里不再赘述)。“软道理”就是事业、企业单位退休保障制度的差异而导致这两个群体享受的退休金差距很大,多年以来也是社会争议的一个热点,一个经典的例子一直被提及:工程师的丈夫不如清洁工的老婆拿的退休金多,为了社会均衡这个理念,或采取“削峰平谷”的方式加以弥补。
道理不管“软、硬”,乍一听还是有些道理。然而,一项制度因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以及信息的不完全性,加上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会形成一个称之为“规则非中性”的现象,即不同群体在同一制度面前的不同影响。如果说“规则非中性”的不可避免是必然存在的,那么同样,“规则非中性”的差距也可以尽可能减小。路径有一个,那就是最大限度地尊重规则所能影响到的各个利益阶层代表的发言权,如此就会有一个谋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的过程,只有所有利益阶层的代表充分表达了自己在制定规则过程中的 “话语权”,在寻找保障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则才是有内在约束力的。
从历史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所有公民 (农民都应该算在里面)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获得合理、适度的养老金,使其“老有所养”,是一个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程度的体现。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审慎的,选取五个省市作为试点,期待这些试点能在细则层面减少“规则非中性”差距,从而为最终实现“人人老有所保”做出创造性探索,这当然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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