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据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对我市主城九区900户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09元,比上年增长14.5%,在西部12个城市中排第3位。
城市居民
可支配收入增1994元
据统计,2008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09元,比上年增加1994元,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在西部12个大中城市中仅次于呼和浩特和成都,排名第三。
“去年城市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仍是工资性收入。”重庆调查总队相关人士表示,2008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2283元,同比增长12.6%,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高达73.4%,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9.3%。
此外,占调查样本1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0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0元,增长17.3%。
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4126元
2008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4126元,增长17.6%,在西部12市中仅次于内蒙古排名第二,增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仍然是家庭经营纯收入。据对我市约8700户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显示,2008年重庆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017元,增长23.0%,对全年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达到61.1%。此外,劳务经济对全年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3.3%,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7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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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抽样调查辐射40区县
“抽样调查的数据和结果是保证可靠的。”重庆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城乡住户调查”,是通过抽选代表不同阶层和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家庭进行统计调查,尤其是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而总支出则有食品、衣着、医疗保健、贷款利息、税金、各项保险支出、购房建房支出等十几个项目。今年,全市40个区县都将纳入城乡居民抽样调查范围。见习记者 陈曦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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