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傲多记者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近日,海南明珠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工会主席,分别代表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双向机制。当经济景气、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为职工加薪;当经济不景气、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又可以通过协商使劳资双方达成共识,帮助企业应对危机,可以有效维护职工与企业的长远利益。
”
眼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在海南省全面推行,更多的企业职工将享受到工资集体协商带来的好处。近日,海南省人劳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与省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起步阶段,要以职工迫切需要解决而企业又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为重点,就工资分配的某一方面进行协商,也可以就多方面议题进行协商。通过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
一是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定期就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工资支付及调整办法等进行协商;二是工资调整(增长)机制。通过工资协商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调整,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整变化相适应;三是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分配监督机制。企业工资分配、支付和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等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渠道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