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了第十批违纪律师、律所名单,5名律师和5家律师事务所“榜上有名”,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其中,有的律师向承办案件的法官送钱,有的律所连同律所主任一起受到处分。
原安徽恒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巨雷在执业期间向承办案件的法官送钱,两年前被外省某律师协会投诉。
现在,张巨雷律师正在北京执业,经调查后,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在2007年11月给予其公开谴责处分决定,张巨雷律师不服,要求复查。去年6月,复查委员会维持了处分决定。受处分的律师及律所大多“犯有”私自收费、收费未开发票等“传统”违纪问题。
违纪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单 1.原安徽恒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巨雷(现在北京执业)
违规违纪行为:执业期间向承办案件的法官送钱款
处分决定:公开谴责
2.北京市元坤律师事务所
违规违纪行为:指派非律师执业、收取代理费未及时开具发票
处分决定:公开谴责
3.北京市天水泽龙律师事务所及朱天水律师
违规违纪行为:朱天水律师为存在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案件、朱天水律师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天水泽龙所及朱天水律师为刑事案件进行风险代理、天水泽龙所未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而进行代理工作
处分决定:公开谴责
4.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及武道毅律师
违规违纪行为:武道毅律师在代理案件中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华泰所收取代理费后未及时开具发票
处分决定:公开谴责
5.原北京市嘉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慧文
违规违纪行为:代理工作不尽职
处分决定:公开谴责
6.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违规违纪行为:收取代理费不开发票、指派非律师执业
处分决定:公开谴责
7.北京市燕园律师事务所及左继超律师
违规违纪行为:收取代理费不开发票 处分决定:公开谴责 (孙莹)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