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阳2月8日消息(记者陈屹)贵州省工商局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月7日开始,准许经要贵州省中小企业局批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小额贷款公司,以有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据了解,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据介绍,目前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已经批准了17家试点公司。
据悉,办法还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的股份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其中,申请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贵州省工商局注册指导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将切实缓解当前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个人创业等面临的融资难、贷款难,为“三农”发展提供资金渠道,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