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合伙 专盯取款的中老年人 骑摩托车尾随伺机下手
组团抢钱 银行门前作案20起
本报讯(记者付中) 在银行里看到中老年人取完款后,立即通知门外同伙,然后骑高档摩托车尾随行抢。通过这种方式,辛某等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连抢20起,抢得56万元。
记者今天获悉,大兴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抢夺罪分别判处辛某等4人有期徒刑20年至18年不等。
2006年12月21日上午9点多,刘女士来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新发地分理处取出了3万元。取完钱,刘女士向附近的新发地客运站走去。
没走出几步,刘女士听到身后有摩托车的声音。她还没来得及转头,摩托车突然从后面把她撞倒。
这时,坐在摩托车后座的一名男子冲上来,试图抢走刘女士手里装着钱的包。见状,刘女士死死地拽着包不放,这时,骑车的另一名男子一踩油门,连刘女士一起拖了出去。
被拖出去五六米远,刘女士被迫放手,3万元现金被抢走。
2006年2月至2007年3月,本市大兴、丰台、通州等多区连续发生20起在银行门前抢劫、抢夺取钱事主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56万元。
警方经过缜密侦查,2007年3月12日,将辛某等4名劫匪抓获。
辛某等人交代,他们每次作案均有明确分工,有人专门负责到银行里寻找目标,有人专门负责开摩托车,有人专门负责坐在摩托车上行抢。“目标”取款走出银行后,银行里的人立即打电话通知同伙。这时,摩托车上的犯罪分子会一直尾随事主下手。为了保证速度,他们不惜花费高价,购买了一辆雅马哈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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