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远)从省民政厅获悉,按照我省的规定,在对2008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就业工作中,各地要按照体现重点和择优安置的原则,将转业士官和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优先安置到效益较好的单位;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自谋职业,也可自找接收单位,或由政府在剩余计划内调剂分配。
据了解,在校大学生入伍退役后,本人不愿复学的,按规定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纳入城镇安置范围;要求复学的,参军前所在院校的主管教育部门应准予复学,毕业后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直招士官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待遇;以其他方式退出现役的,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待遇。对不符合城镇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一律不能享受相关安置待遇;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分配和逾期不办理报到或安置手续的城镇退役士兵,取消其分配资格。
按照规定,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承担国防义务,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并确保其上岗就业。任何部门和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安置计划,不得以上级限制接收、企业减员增效和用工制度改革等为由,拒绝接收和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或接收后不落实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