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9日电 题:随州杀人狂徒熊振林庭审目击记
记者廖君、郝同前
“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月9日上午,震惊全国的湖北随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杀一个也是杀,杀几个也是杀,反正是犯下了惊天大案,难逃一死。”据熊振林交代,此次被害的8人中,有的与其有矛盾,有的是发现了其杀人情况,有的是为了延缓被发现的时间。另外还有9名他要杀害的对象,均是与其有矛盾、有过节的人。
据警方介绍,1月5日凌晨2时许,洛阳镇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路边小河沟中发现一辆摩托车,周边没有人,民警便打算将摩托车运回派出所。考虑到熊振林有辆收购废品的三轮车,巡逻民警便到熊的废品收购站借三轮车。熊振林在暗处发现警车和民警后,误以为自己杀人行为已经暴露,被迫中断了杀人计划,借车仓皇出逃。据熊交代,公安机关若没及时将他抓获,他将在大年三十晚上万家团圆之时,潜回随州完成他的杀人计划。
警方经过多次审理,将熊振林杀人的原因归纳为四方面。一是感情原因。熊的前妻一直未能生育,夫妻二人感情不和。离婚后,与之相好的朱德清不愿与其结婚,前妻又不愿与其复婚,导致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二是经济上的原因。受经济危机影响,上半年高价收购的废品,到下半年价格下降,熊振林亏损较大。同时,熊振林还欠朱德清、刘季华的债,有很大的经济压力。熊同时怀疑手下员工贪污了他的钱;三是性格原因。经调查,熊振林心胸狭窄,争强好胜,报复心强;四是手下员工经常顶撞他,令他心烦。
幻想大赦
“我其实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人,聪明,善良,头脑灵活,吃苦耐劳……恳求党和政府给我一个生的机会,我会加倍努力,回报社会,多做一些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事”。
在看守所中,熊振林写了两封悔过书,以及一封给律师和记者的申请书。在悔过书里,他表达了自己对生的渴望,并提出愿意将自己的房子和财产进行拍卖,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期减轻对自己的刑罚。在申请书中,他写道:今年会不会大赦?请求给一次生的机会,感激不尽!
随州市公安局蔡秀国副局长介绍,熊振林去年下半年与刘季华离婚后,与朱德清又不能结婚时,是其杀人思想形成时期。由于这种情绪没有得到排解,在随后的时间里,他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进行周密准备,并于今年1月4日,开始实施其杀人计划,连夺8条人命。
熊振林被捕后,精神状态和情绪比较平稳,思维意识清楚,生命体征都非常正常,对于杀人的后果早有思想准备,情绪也并不低落。他杀人的原因是心理障碍所致,并非属于精神疾病,所以不存在对熊振林进行精神鉴定问题。
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学斌告诉记者,案件审理前夕他再次去看守所提审熊振林,熊振林对自己的杀人犯罪没有丝毫悔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对熊振林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请求,被法院当庭驳回。宣判后,熊振林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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