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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犯罪嫌疑人郑某被成功抓获 |
十堰“1·14”涉枪伤害案告破
图文:女老板伙同姘夫雇凶伤人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石苑 通讯员吴涛报道:十堰警方昨日披露:经过20余天缜密侦查,7日,张湾区公安刑警大队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将犯罪嫌疑人郑某、张某、何某、丁某抓获,破获一起影响恶劣的持枪伤害案。
今年1月14日清晨7时许,十堰方山路方山语林公路前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两名戴头盔的作案人驾驶两轮摩托车,持枪将受害人杜某右腿击伤后逃离现场(本报曾报道)。
此案发生临近春节,社会影响极大,十堰警方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班,全力侦破。
2月3日,警方通过本报悬赏1万元,吁请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并协助破案。次日,赏金增至2万元。
经过专案组全力工作,重点嫌疑人何某以及其姘夫张某渐渐纳入警方监控范围。
7日下午,在荆州警方支持下,专案组在沙市区一理发店内将“枪手”郑某成功抓获。这时,负责布控何某、张某的专班民警对二人紧急实施了抓捕。经审讯,一举破获这起雇凶伤害案件。
经查,何某系十堰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去年上半年,她与受害人杜某因经营发生矛盾,并多次向杜某催要欠款未果,遂怀恨在心,想伺机教训他。去年11月份左右,二人矛盾进一步激化,何某遂授意公司部门经理张某请人教训杜某。随即,张某邀约公安老乡郑某,让郑教训杜某。随后,郑多次到十堰对杜某实施跟踪,心照不宣的张某为其提供租住屋居住。12月25日,郑某为方便作案,又电话邀约其朋友袁某从公安县来十堰“帮忙”。
今年1月14日早上6时许,袁某驾驶丁某偷来的摩托车带着郑某携带枪支,窜至十堰方山路方山语林杜某家门口伺机作案。7时10分许,杜某从家中出来欲驾驶摩托车出门,郑某持单管猎枪上前将杜某右腿膝盖击伤后逃离现场。经查,作案过程中,张某先后多次付给郑某数千元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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