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九日,香港特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在政府总部,就有关在囚人士投票权的公众咨询解答传媒提問。 中新社发 谭达明摄
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宣布,放宽在囚人士投票权限制的3个方案展开公众咨询,由2月9日起至3月23日。
方案如下:移除被判处死刑或监禁但既未服该刑而也未获赦免的人士,以及因服刑而受监禁的人士丧失投票权的规定;
取消长期服刑,如10年或以上在囚人士的投票资格,这是在维持立法机构持正不阿和保留干犯较轻罪行人士的投票权之间取得平衡。
刑期长短可用作区分严重罪行和较轻微罪行的准则;
取消长期服刑如10年或以上在囚人士的投票资格,但准许他们在刑期最后数年恢复投票权,如5年。让在囚人士在刑期将满时投票可加强其公民意识,以便他们融入社会,协助在囚人士更生。
咨询文件列出在囚人士和遭羁押人士行使投票权的实务安排,包括其登记地址、候选人的拉票活动及投票及点票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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