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2009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部署,结合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实际,我局定于2009年2月15日-16日进行2009年社会招考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名单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下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05.3分。
二、面试地点 辽宁保监局8楼会议室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9号、招商银行北站支行楼上(沈阳北站西行500米至北京街或乘217、203、209、214、220、247、264、152、123路公交车北京街车站下车即是)。
三、资格审核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09年2月13日上午9:00-11:00或下午13:00-15:00携带以下材料到辽宁保监局7楼人事教育处(7010室)进行资格审核: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准考证、学历学位(研究生及本科)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注册会计师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一式两份、贴一寸彩色照片),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专业考试 所有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09年2月1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辽宁保监局8楼会议室。
届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8:45分或13:15分前到达辽宁保监局8楼候考室等候面试安排;截止当天8:50分或13: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考生面试后即离开考场。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交通、食宿由考生自理。
5、考生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伪造证件和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解除相关协议,并由考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咨询电话:024-22596569、22596019;联系人:苑莉、庄新宁。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