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无业人员李骋通过虚构他人户籍迁移,死亡等事实并辅以伪造的证据骗领亲友公积金、医保金等24次,金额达16.53万余元。今天,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骋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不肖子以骗为生 由于中年得子,李骋的父母从小对他宠爱有加,但生在福中的李骋却并没有如愿健康成长。今年20出头的他曾因诈骗罪曾而“三进宫”。出狱后的李骋依然游手好闲。一天,报纸上的一则消息引起了他的注意:如果市民的户口迁到外地,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李骋遂将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取出“救急”。随后又根据街头小广告,找人非法刻章,伪造了一本其户口动迁到山东莱州的户口簿。他拿着假户口簿,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证明后,从银行将自己公积金账号内的522.21元全部取出。
亲属莫名“迁往外地” 钱用光后,李骋向其叔叔要“零花钱”,于是他对叔叔的公积金打起了主意。他认为,既然自己的公积金能通过造假证领出来,叔叔账户里的公积金应该也可以骗领出来。按规定,李骋与叔叔间并非直系亲属,不能代为领取。但他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请人伪造了叔叔户口迁到外地的户籍证明及两人是父子关系等一系列假证明。2008年7月16日,李骋带着这些假证明向银行申请注销了叔叔的公积金账户,并提取了账户内的余额19315.15元。没过多久,李骋又采用类似方式,先后从银行提取了自己姐姐及另一个亲戚账户内的公积金共计8000多元。
邻居老师“突然死亡” 在骗领亲属公积金的同时,李骋还将目光瞄向了自己的邻居甚至老师等人。08年8月1日,李骋伪造了邻居田某的死亡证明,冒用受托人的名义,向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申请清算田某个人账户,提取了田某账户内的余额3930.81元。“真没有想到,他竟会干出这么样的事情来,即使不说他冒领我医保金的事情,仅他将一个好好的大活人说成暴病死亡的事情,就够让人触霉头的了。”田某说,得知这样的情况后,他常常会联想到死亡“阴影”,心情非常难过。而田某也并不是被李骋置于“死地”的唯一一个人。甚至于他的中学老师,也被他列入了“死亡名单”,他持着伪造的死亡证明,将老师医保账户里的6917.43元余额全数冒领。
法院作出从重处罚 去年8月,李骋在桂林路上的一家浴场留宿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采用虚构当事人户籍迁移、死亡等事实冒领他人公积金账户、医保账户内人民币,或骗领他人医保凭证后以代配药为名从医院骗取药物,合计骗取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的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李骋系累犯,据此作出从重处罚。
法官点评: 以自己的父母、亲属、师长作为诈骗对象,不惜采用咒人死亡的方法骗取医保金和公积金,本案被告人李骋的行为可谓是丧尽天良、法理难容,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我们也不能不清醒地看到,目前社会上经常可以见到的诸如伪造印章、伪造证件等不法行为也给此类诈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有关方面应当加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与此相关的刑事犯罪活动。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个人信息失密、不规范地使用身份证、医保卡也为刑事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相关的市民应当引起警觉。据悉,为了预防犯罪、打击犯罪,银行以及医保中心等部门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拾遗补缺,加强管理,杜绝疏漏。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