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鸣花园烂尾别墅。本报资料图片 |
“房企破产第一案”被指虚构债权人
破产房企董事长“自揭家丑” 称当初为躲债务导演“假破产”
‘2007年9月19日,昌平麓鸣花园项目的开发商“北京兴昌达博房地产开发公司”被昌平区人民法院宣布破产,成为新《破产法》实施后第一起房地产公司破产案,此案又被称为“房企破产第一案”。
孰料在一年多以后的2009年2月10日,“兴昌达博”董事长王宪平突然对外宣称此次破产另有内幕:当初公司申请破产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为达到这一目的,公司伪造了上亿元债务。
“房企破产第一案”始末
楼盘烂尾
这起离奇的房企破产案要追溯到8年前。
2001年3月,“兴昌达博”与“兴昌高科”达成协议,共同开发位于昌平区南邵乡东部的500亩土地(即麓鸣花园项目用地),“兴昌高科”做一级开发,负责提供土地,并负责办理征地手续,提供和办理该土地具有开工条件和房屋预售条件的一切合法手续和证件原件;“兴昌达博”负责提供80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并承担销售、过户费用;“兴昌高科”不参与项目的利润分配。
“签订合同之后,我们便迅速入场施工,但入场后才发现,这块土地的拆迁没有完成,土地的各项手续不齐备,不具备开工条件。经过协商,我们只好先取得了当地村集体工厂的土地,并在不具备证照的条件下,开始进行麓鸣花园的‘内部认购’,因为该项目依山傍水,认购情况非常好,很快就销售了上千套房屋。”“兴昌达博”董事长王宪平昨天告诉记者,麓鸣花园项目原计划于2003年完工并完成入住。但“内部认购”后,该块土地的相关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拆迁工作根本无法进行,直到2004年,土地才征下来,才可以进行拆迁,但此时的拆迁费用已经比2001年签订合同时飙涨了3.4亿元。
虽然“兴昌达博”原本在2001年收到了数亿元的认购房款,但因其将资金大量投入一水泥厂项目中,所以到了2004年麓鸣花园项目可以进行拆迁开发时,“兴昌达博”已无力支付拆迁费用。随后,大量业主开始要求退房,在随后几年中,陆续有几百户业主拿回了购房款。但由于“兴昌达博”最终无力支付,仍有300多户业主未拿回退房款。于是,一些业主开始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公司负债
王宪平昨天告诉记者,进入2007年后,“兴昌达博”已经拖欠了大量债务,其中除拖欠业主的上亿元购房款之外,还有当初开发项目时拆借的大量连本带息的外债,“再加上需要支付的3.4亿元拆迁费用,公司局面已经失控”。此时,为了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便有了王宪平所说的虚假破产一事。
申请破产
据王宪平称,2007年,“兴昌达博”和“兴昌高科”有关负责人开始筹划虚假破产,计划由“兴昌高科”出面,作为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通过破产程序后,把债务以及债务利息减下来,以降低公司的财务压力,然后由“兴昌达博”的大股东“东方达博”出手,通过注资,再把麓鸣花园项目重新接下来。“兴昌达博”的如意算盘是:通过这一番腾挪,项目的实际控制权并未脱手,但却可以通过破产程序降低债务压力。
“为了控制此次破产,‘兴昌达博’和‘兴昌高科’于2007年4月签署了6份合同。合同日期都是倒填的,都填在2005年和2006年间。通过这6份合同,共虚构‘兴昌达博’欠‘兴昌高科’上亿元债务。由此,‘兴昌高科’成为‘兴昌达博’莫须有的第一大债权人。”王宪平说。
2007年6月4日,“兴昌高科”作为申请人、债权人,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债务人“兴昌达博”破产。当年9月19日,昌平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和“关于北京兴昌达博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案件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决定”,“兴昌达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并成为新《破产法》实施后的第一起房地产公司破产案。
王宪平昨天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签署于2007年4月10日的《承诺书》,该承诺书的承诺人签名为“王海岭”,即“兴昌高科”的法人代表。承诺书中称:“本人承诺,这6份合同只用于提起‘兴昌达博’的破产司法程序,并不会将债务合同文本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或传播,若麓鸣花园项目通过破产程序,最终由东方达博公司接盘,双方签署的6份债务合同自行失效,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王宪平称,当时之所以让王海岭做这份承诺,就是为了保护自己公司的权益。
2009年1月5日,昌平区人民法院下达通知书,要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助,对“兴昌达博”进行股东变更。
双方说法
兴昌达博:
债权人实为虚构
王宪平称,在“兴昌高科”成为所谓的第一大债权人后,就开始主导整个破产过程,成为了实质的“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于2008年6月向法院提交了“达博公司重整计划”。
王宪平称,“兴昌达博”原有三方股东:“东方达博”持股70%,自然人“黄师”持股20%,“兴昌高科”持股10%。按照重整计划,“兴昌达博”的原有三方股东出资都将被一笔勾销,最为重要的是,对新一轮出资,设定了一个“出资期限”,期限设定为“兴昌高科”赢得了极大的操作空间,如果其他股东新出资1个亿,“兴昌高科”在期限最后截止日,出资1亿零1元,就可以取得绝对控股权。
王宪平说,“兴昌高科”凭借第一大债权人地位以及对清算组的控制,掌握了重整的绝对权力。按照重整方案,“兴昌达博”等于彻底易主,麓鸣花园项目控制权就随之落入“兴昌高科”手中。从见到重整方案后,王宪平等人就开始了激烈的反对,王宪平称,此时“兴昌达博”方面已经找到了上亿资金,可以重新启动“麓鸣花园”项目了,但他们的反对没有效果。最后,只有“兴昌高科”出资进行新一轮认购,“东方达博”和“黄师”出局,“兴昌达博”易主。
兴昌高科:
以法院认定为准
昨天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兴昌高科”的法人代表王海岭,王海岭对记者表示,6份合同到底是真是假,还有承诺函的问题,这些法院都有认定,不管对方怎么说,也不管自己怎么说,法院认定是最有效力的,这些资料都在法院,法院已经下达文书了,这不是哪个人随便说了就能算的。
王海岭还表示,“兴昌高科”对相关公司股权的过户进行到什么阶段了,目前自己并不清楚。
王海岭说,自己是从2005年开始接手“兴昌高科”的,对此前的一些情况并不了解,并不知道此前在“麓鸣花园”开发手续上是否存在违规之处。虽然“兴昌达博”的一些人现在称有资金继续开发该项目了,但实际上从2001年开始到现在,已经八年过去了,项目并没有做起来,如果“兴昌达博”真的有实力,那项目肯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业主中有一部分是不支持重整计划,但也有业主是支持的。
业主困境
苦等八年无法入住
昨天,麓鸣花园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对记者表示,2001年自己在该项目处看到环境非常好,虽然看上去还是一片农田,但也就出钱完成认购了。谁知从此踏入噩梦之中。
当时购买时,是按3000元左右的价格买到的,但迟迟看不到项目正常开发,一些业主就选择了退房。大约有360户业主选择继续坚持下来,等到2007年,“兴昌达博”进入破产程序后,很多业主感觉都蒙了。在破产的相关表决中,业主是作为债权人身份参加的,在债权人会议上,业主们基本都反对破产重整,但投票时,“兴昌高科”一家就有上亿的债权,业主们的反对意见,一下就被压下去了。
2001年买房时,业主们大部分都支付了50%的房款,目前,按“兴昌高科”的方案,要求业主们缴清全部房款,然后才可能在未来拿到房子,才能入住。
这位业主表示,对“兴昌高科”的方案,他极度反对,在等待的八年多时间里,业主们已损失了大笔的资金利息,其间,当地的房价也已经从3000元上涨到了6000元左右,而现在业主也根本买不到这么便宜的房子了。
□本报记者肖宾
链接·相关报道
业主认为债务虚高
此前,曾有媒体于2008年1月报道,麓鸣花园债务清算登记达8.9亿元,巨额债务令项目重组陷入危机,业主希望政府部门出面重新核实债务。
麓鸣花园一些业主反映,麓鸣花园开发商自从2007年9月18日申请了破产之后,进入了债务登记阶段,目前债务登记已经结束,最后登记数字结果达到8.9亿元。
业主质疑数据:水分很大,绝不可能达8.9亿元。业主担心,因债务数目过高,会令很多想接盘的开发商望而却步。据业主们了解,启动这个项目最少需两个亿左右才能盘活。业主们非常着急,纷纷找到昌平区政府、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多个部门,希望政府对这8.9亿元债务进行重新审核,核算出公平合理的数据,尽早启动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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