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承认贪污,扁妻只认小罪
据新华社电 台北地方法院10日14时30分召开准备程序庭,审理陈水扁家族所涉弊案。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在以身体健康原因连续17次、拖延780多天不出庭后,终于出庭应讯。
在法庭上,吴淑珍对检方指控各项罪名只表示部分认罪,但否认犯有贪污等罪行。
吴淑珍下午在儿子陈致中的陪同下出庭。面对法官讯问,她承认在龙潭购地案中,收受台泥集团董事长辜成允2亿元新台币,并非检方起诉的3亿元新台币,而且她认为这是政治献金;对于南港展览馆案及洗钱案,吴淑珍称,她实际收到力拓董事长郭铨庆给的220万美元,非检方所指控的273万美元。同时,她承认在南港展览馆案中收的钱通过其兄长吴景茂汇到海外,犯有洗钱罪行。但是,她称收钱、汇钱陈水扁都不知情;在“机要费”案部分,吴淑珍只承认拿他人发票虚报“机要费”,即承认自己有伪造文书行为,但不承认贪污。
庭讯持续两个多小时。考虑到吴淑珍的健康,审判长裁定,取消11日的庭讯,改在3月3日、5日开庭继续传讯吴淑珍。
庭讯结束后,吴淑珍称,案件使社会付出庞大成本,她为此表达歉意。自己不应该涉入这些事情,以后也会反省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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