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2月10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明确要求企业裁员20人的,其裁员方案要提前30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意见》指出,对因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调整班次、缩短工时等方式不裁员或少裁员并开展在岗培训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予以适当资金支持。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其裁员方案要提前30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河南省要求,各地要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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