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因为不愿拆迁,通州区一“钉子户”王某与拆迁单位人员发生冲突后,持刀追砍施工人员,并将施工用的挖掘机玻璃砸坏。昨天,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在通州法院受审。
王某今年33岁,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08年,王某的住房所在地成为通州一别墅项目的开发范围。
去年10月17日,王某家的砖砌简易厕所被拆除。他与前来谈判赔偿事宜的该地段施工负责人协商时,开口索要2万元赔偿。该负责人表示,只能赔偿2000元。未能谈拢后,双方不欢而散。
此后不久,不顾周围人的劝阻,王某从家里拿出一把砍刀,追砍该负责人。将该负责人吓走后,王某又持刀追赶现场施工的挖掘机,并用砖头、铁棍等物将一挖掘机的5块挡风玻璃砸毁(经鉴定,价值8520元)。
庭审时,王某辩解说,自己当时还有房产继承纠纷没处理完,而且双方尚未谈妥拆迁费,所以不愿拆迁。
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判处其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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