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在即,省教育厅提出要求
编者按
2009年新学期开学在即,针对去年地震新增的威胁学校安全的自然灾害隐患点,以及学校灾后重建施工给校园造成的新安全隐患,我省教育卫生部门对春季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加强监管,抓好落实,防患于未然,确保校园和学生安全。
本报讯 (记者江芸涵张守帅)昨(11)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强调当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做到对校舍先检查后使用,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做好施工场地与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的有效隔离。
省教育厅强调,各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舍和自然灾害隐患点管理,通过建立日常观察、观测日志、临时监控等机制,准确及时掌握校舍使用情况和自然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重点是维修加固C级危房和检测地震新增威胁学校的自然灾害隐患点情况,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避免隐患转变为事故。
省教育厅要求,有板房的学校,必须加强对板房的安全检查、管理、维修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做到对校舍先检查后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完善新建校舍使用手续,杜绝使用不合格新校舍。地处边远地区和山区的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板房学校要根据春季气候特点,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卫生要求,切实做好消毒工作。
有在建工程的学校,尤其是有春季开工项目的学校,要与施工单位完善工程期间的校内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要设置警戒线,做好施工场地与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有效隔离、工程车在校园内安全行驶、建筑材料规范堆放、及时修复毁坏道路、损坏标示标牌等安全工作。有条件的可以临时开设工程专用校门、通道等。学校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治理施工给校园造成的新安全隐患。
校园食品卫生
禁止采购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本报讯(记者石小宏)昨(11)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食物中毒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排查隐患,严防食物中毒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加大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指导,做好学校新建、改扩建食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设备建设和相关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应按照《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同时落实“三防”设施、餐具清洗消毒、食物采购管理、索证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和操作规程,禁止采购发芽土豆、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保证供餐卫生安全。
今年秋季开设健康教育课
本报讯 (记者江芸涵张守帅)昨(11)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学时,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安排6—7课时。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将包括五个领域,即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届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师资配备、教学资料配备及教学实际效果等重点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并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