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新民胡晓伟)为确保“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取得实效,天津市规划局日前成立了确保和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开工规划保障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推出为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服务十六项措施。
(一)实行项目责任制。
在全局系统开展确保和推动规划建设项目开工提供规划保障服务活动。实行重大规划建设项目责任制,市区两级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项目责任人,落实重点项目跟踪督办制度。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局与分局上下联动,每周召开专题会议,汇总招商和投资信息,反馈规划相关信息;每月与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国土房管局等有关委办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动重大项目实施。
(三)实行一日审批制度。由市局审批的规划建设项目,做到分局当日上报、市局当日会审、当日答复;对于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协调、及时答复。
(四)下放审批管理事权。全部下放规划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管理事权,按照市审批办的要求,做好取消、调整、缩减、简化审批事项和作业流程的相关工作。
(五)实行供图优惠。以优惠价格提供建设项目基础信息数据。纳入保促项目的1/2000和1/500现势地形图,费用一律按售价50%(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售价25%)收取,地下管网信息查询费按规定价格50%收取(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免费)。
(六)组织部门联审。对规划审批前期手续暂不完备的项目,主动召开相关委办局联合办公会议进行联审,将会议纪要作为项目审批依据,及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部位许可证。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