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2月10日电 记者潘从武吴亚东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环评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新疆环保局决定建立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绿色通道,对8类重点项目提供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加快环评审批速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对需报国家审批,由自治区初审和由自治区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一五”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列入自治区发改委编制的自治区年度重点项目名录和自治区经贸委编制的自治区年度重点技改项目名录的建设项目;国内外著名大企业、大集团在新疆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并在新疆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推荐项目名录的建设项目等8类建设项目列入绿色通道服务项目。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自治区环保局将建立单独档案,及时将审批信息在网上公布,加快项目环评审批进度和享受环境保护部规定的优惠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负责人说,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已完成相关行业和区域规划环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技术要求,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4项具体适用条件。自治区环保局负责人强调,开通绿色通道的主要目的是加大环保部门的服务力度,并不是降低对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